2005年7月20日,星期三(GSM+8 北京时间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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“特权招生令”死而不僵
俞评

  河北东光县办学条件最好的县实验小学6月20日发布招生简章,规定今年的招生对象为“县城内党政机关、事业单位在编干部职工子女”,不符合条件者一律拒收,学校所依据的是县文教局的一份红头文件。7月9日央视《焦点访谈》曝光的这一新闻事实让人瞠目结舌!
    把一所好学校“转制”为“特权学校”,对学生的“家庭出身”实行严格的甄别,这种“敢为天下先”的歧视性做法,不但剥夺了平民孩子的平等受教育权,而且也严重违背了《义务教育法》的有关规定,在党和政府重视倡导教育公平的今天,招致“千夫所指”是理所当然的。据悉,迫于公众舆论的巨大压力,当地有关部门已收回成命,当事者也已受到相应的纪律处分。但我以为,不认真作一番“尸检”并坚决唾弃之,“特权招生令”仍有借尸还魂的危险。
    对于这道“特权招生令”,在县文教局有关负责人给出的诸多理由中,有一个理由十分的滑稽:县财政拿钱办了好学校,就应该为县里的干部服务。照此逻辑,县财政拿钱修的路,就只配干部走;县财政拿钱造的公厕,也只配干部方便了。说这话的人不知有没有认真想过:县财政并不会印钞票,它的钱又是哪来的?不要说这些钱,就连你拿的俸禄一分一厘也都是纳税人的钱!政府用纳税人的钱兴办的公共教育事业和公共设施,其服务对象当然应该是人民大众而不仅仅是干部那样的“小众”。要是连财政的钱从何而来、公共事业该为谁服务这样的问题都拎不清,恐怕无端剥夺公众享受公共服务的权利这样的事,今天被制止了,明天还会发生。
    从报道看,这一纸明显违法的“特权招生令”并不是哪个人一时冲动拍拍脑袋定板的,而是决策者“集体智慧的结晶”。尽管每一个决策参与者都言之凿凿推说自己不懂法,但仍然无法使我相信,普法轰轰烈烈搞了那么多年,他们中间真没有一个知法懂法的?一县的教育行政主管部门难道一直是由一群法盲在“依法行政”的?就算是,义务教育“就近入学”的制度实行了那么多年,现在突然来了个改变,竟没有一个人怀疑它的合法性?如果还说是,那么他们又为何不把“办学条件最好的学校”改制为专供平民子弟就读的学校?依我看,他们不是真糊涂而是装糊涂,“特权招生令”其实是为媚官、拜权而置法律于不顾刻意打造的一个怪胎。当然,同吃“皇粮”的他们自己也从中得益受惠了。虽然闹剧已经谢幕,但如若决策者不以此为训,彻底抛弃渗进骨子里的“官贵民贱”“权重法轻”的特权意识,不知他们日后还会整出什么媚官欺民的八卦文件来!
    “父母不吃皇粮,孩儿难上学堂”。当地的百姓用顺口溜表达了他们的愤懑不平之情,可想而知他们受到的感情伤害有多大。但我更关心的是,这起违法行政事件在受害孩子的幼小心灵里烫下的烙印有多深。孩子是通过身边熟悉的人和事认识世界的,他们或许并不清楚当官的是干什么的,但一定清楚爹妈当官的有好学校上意味着什么,他们被迫接受着这种种身份歧视和教育不公,又怎能使他们相信思想道德课上说的是真的?这恐怕也是值得决定着他们命运的“大人”们认真反思的。
    在这起招生风波中,还有一个重要细节也不能不引起注意:整个行政决策程序从启动到执行都是在系统内封闭运行的,惟独不见了行政许可所必备的法定听证程序。子女能否读上好学校,这是事关公众切身利益的大事,对于政府的有关决策公众有权知情也应当知情,政府部门起码应征求包括“在编机关干部”在内的公众的意见,但决策者却没有这么做。个中缘由不难明白,这样一个把优质教育资源定向分配给干部子弟、显失公平的招生方案注定会招致百姓的强烈反对,相信经过先进性教育觉悟了的广大机关干部也未必赞而同之,于是决策者干脆绕开听证程序把生米给煮成了熟饭。听证程序的缺失,为决策者推行违法意志洞开了方便之门,同时也使得一个违背民意的错误决策在出炉前失去了纠错的机会。因为害怕公开听证而听到骂声、决策起来碍手碍脚,其结果只会招来更多的骂声。
    东光的“特权招生令”是一个反面读本,它足以警示政府部门,在作决策、下政令之前有必要扪心自问:这样的决策、政令合法吗?公平吗?符合群众利益吗?不如此,“特权招生令”还会以另一种方式复活。